大连盛兴水产品交易市场日常巡场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市场经营管理秩序,强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日常巡场检查,是指本市场为维护场内正常经营秩序,对场内经营者依法经营情况实施的日常工作检查。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场。 第四条 市场巡场管理员在市场负责人的领导下,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巡场检查工作。 第五条 对市场内所有设施进行管理,如照明设施、消防设施、广播设施等负全责。 第六条 负责对交易业户的费收工作,严格执行费收标准,做到公平、公正,不吃、拿、卡、要。 第七条 负责对交易厅内的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工作,并及时通知值班经理和相关职能部门。 第八条 夜班值班人员负责与白班人员的交接工作,做到“交的清,接的明”,并做好原始记录。 第九条 凡因交接班不清发现问题的,而值班人员又没有在本上做记录,原则上按哪个班发现由哪个班负责的办法处理。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 |